“啊,小马蹭我。”
芊芊开心的摸回去,满心满眼都是它。
“它还没有名字呢,你给取一个。”
辛成愉说
“我可以给它取名字?”芊芊瞪大双眼,不可置信的问道。
“当然可以,这是爸爸送给你的礼物。”
“我..妈妈,我给它取什么名字?”芊芊被巨大的喜悦冲昏了头脑,什么都想不出来。
只能习惯性的求助妈妈。
“你想给它取什么名字?别急,慢慢想。”
芊芊急的抓耳挠腮,不知如何是好,想破脑袋也什么都想不出来。
“别急,我们先去骑马,等会回去慢慢想。”辛成愉安慰她。
马夫拿来马鞍,给小马装上。
装备齐全后,把小马牵到外面。
辛成愉把芊芊抱上马背,道:“不要紧张,放轻松,双腿不要太用力。”
芊芊上马后,又把取名的烦恼抛之脑后,开心的连连惊叫。
马夫牵着缰绳,在马场里缓缓的转圈,辛成愉跟在旁边守护着。
这匹马确实温顺,芊芊有时候紧张,不小心抓着它的鬃毛,把它抓疼了,也没有生气。
两三圈下来后,芊芊已经摸到一点窍门。
说:“爸爸,我自己骑,不用人牵。”
“不行,等你熟练一点再说。”辛成愉不同意。
又转了几圈后,便让人小跑起来。
就这么一点一点让芊芊练习。
到中午时,芊芊已经可以不用人牵绳,骑着马小跑了。
刘小糖不知什么时候起来了,远远的朝他们喊道:“回来吃饭。”
辛成愉听到了,对芊芊道:“好了,先回去吃饭,下午再来。”
芊芊还有点依依不舍,对小马说:“小马,你先回去休息一下,吃饱饱,我下午再来找你玩。”
小马点点头,似是听懂了。
“爸爸,小马点头了。”芊芊惊喜道。
“嗯,看到了,小马很通人性的,所以你要对它好。”
“嗯,我会的。”
毕秋坐了半上午,觉得身上有些发热。
“怎么了?”辛成愉看她的脸色通红,伸手摸了一下。
她一直在凉棚下坐着,应该没晒到太阳,应该不会中暑才对。
“没什么,天气有些热。”
这倒是真的。
“等会回去,让人煮点解暑汤喝。”
“嗯。”
几人回到家,刘小糖已经有点等不及了。
她起来的太晚,没吃早餐,现在已经饿的不行。
“嗨,芊芊,毕小姐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她笑嘻嘻的朝毕秋他们挥了挥手。
“你好。”
“刘阿姨好。”
刘小糖嘟起嘴巴,不满的道:“芊芊,都说了,不能叫我阿姨,得叫姐姐。”
“脸皮厚。”辛成愉经过她时,低声说了一句。“嘿,皮痒了是吧?”刘小糖趁势掐了他一下,用了死力。
辛成愉拍开她的手,道:“起开,别动手动脚。”
“辛成愉,我发现你抱得美人归后,越来越出息了啊。”
“哼哼。”
他们在打嘴炮,都没有注意到,刘小糖带来的朋友,正目不转睛的,看着毕秋。
毕秋正在给芊芊整理衣服,也没注意到她。
“来,我给你们介绍一下,这是我朋友,张之樱,之樱,这就是城堡的主人,王八蛋辛成愉,他的女朋友毕秋,这是他的女儿,芊芊。”
张之樱站起身,没有看辛成愉,而是朝毕秋伸出手,“毕秋,好久不见,还记得我吗?”
毕秋看着眼前的人,倒不是很震惊,只是觉得尴尬。
是的,纵然是过去了这么多年,她还是觉得很尴尬。
“你好,好久不见。”她客气的说。
“是啊,好久不见,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你。”张之樱的笑容有些苦涩,好像久别重逢,激动的只有她自己。
众人沉默了一瞬,刘小糖才道:“原来你们认识?”
“是啊,我们是大学同学。”张之樱道,她补上刚才对男主人缺少的问候,“辛先生你好,打扰了。”
辛成愉眼睛微眯,看了一眼毕秋,又看向张之樱,笑道:“不客气,就当这里是自己家。”
刘小糖嘿嘿笑道:“没错,这里就是我家。”
张之樱又摸摸芊芊的头,道:“芊芊,你好呀,不好意思啊,昨天我们过来的太仓促,没有准备礼物。”
辛成愉道:“没事,都是自己人,带什么礼物。”
寒暄完,各自坐下吃饭。
刘小糖让里昂上了一瓶红酒。
辛成愉道:“大中午的,喝什么酒。”
“你不喝我们自己喝。”
刘小糖不理他,让里昂给自己和张之樱斟酒。
“毕小姐,你喝吗?”顺道问了一句毕秋。
“不喝,谢谢。”毕秋摇摇头。
一顿饭吃下来,气氛总体还算融洽。
只有张之樱有些心不在焉。
“你怎么了?”等吃过饭,辛成愉一家上楼了,客厅只剩她们两个人的时候,刘小糖才问出口。
“没什么,”张之樱笑着说,只是笑容有些勉强。
“你和毕秋大学时就认识了?”
“嗯。”
刘小糖看着她,认真的说道:“我不管你们以前有什么故事,总之你要记得,她现在是辛成愉的女朋友,别去打扰他们。”
张之樱幽幽的叹了一声,道:“我倒是想,可惜没那个机会。”
刘小糖一听,顿时来了兴趣,“怎么回事?你喜欢她,被拒绝了?”
“都是过去的事,不提了。”
“就算你不说,我也能想得到。”
如果不看家世,毕秋是算得上优秀的。
而且品性不错,如果不是辛成愉先遇见她,刘小糖都想试试她是什么味道呢。
“你能想得到什么?”张之樱好笑道。
“想的出来,你跟毕秋表白,被拒绝了,然后念念不忘许多年呗。”
“是啊,真厉害,被你猜中了。”张之樱笑道。
心里的那点酸涩,无论怎么忽视,还是不停的往上冒。
怎么就是忘不了呢?这么多年了。
其实,当初她和毕秋的决裂的原因,说来让人有点难以启齿。
那时候,毕秋在整栋女生宿舍楼都很出名。
因为她很穷,穷的毫不掩饰。任谁看到她,都能生出一点优越感。
洗的发白脱线的t恤,穿着鞋底磨损严重的板鞋。
头发永远用一根黑色的橡皮筋绑着。
每天除了上课,就是干活。
帮同学洗衣服,拿快递,写笔记,占座位,等等。
只要有钱,她什么都做。
张之樱跟她不同班,不同寝。
所有对毕秋的了解,都是道听途说。
她听人说过,毕秋为了两块钱,替人洗带血的丨内丨裤。
她还记得,自己很鄙夷的说:“她是穷疯了吧?如果是我,就是饿死,也干不出这种事。”
后来她又听说,毕秋很穷很穷,学费和生活费都要自己挣。
父母都不管她。
不知什么原因,她没有申请助学贷款。
而贫困生补助,也被她的同学拿走了。
张之樱看到那个同学,用着水果手机,吃人均两百多的自助餐,脚上的鞋子,是某国际名牌。
而毕秋,一天吃一个馒头,喝水龙头打的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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